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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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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 16:3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学危险品范围主要包括检验用的化学试剂等。

4.2供应部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4.3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质检中心仓库。

4.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4.4.1仓库管理员职责

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

b.化学危险品入库、发放的管理;

c.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处置的管理。

4.5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5.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内,进行分类存放,文字标识清楚。

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4.5.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有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内备有消防器材。

4.5.4贮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d.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e.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f.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并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g.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

4.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6.1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4.6.2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学危险品使用现场应有化学品性能资料,便于查阅。

4.6.4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4.6.5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执行双人领用、使用制度。

4.7化验室废料处理

4.7.1化验室废料的处理

4.7.1.1“三废”的处理

   检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大多数是有毒的物质,有些是剧毒物质或致癌物质,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

a.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经过吸收处理后排放。氧化氮、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可燃性有机毒物于燃烧炉中借氧气完全燃烧。

b.较纯的有机溶剂废液可回收再用。含酚,氰、汞、铬、砷的废液要经过处理达到“三废”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低浓度含酚废液加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高浓度含酚废液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酚。

c.含氰化物的废液用氢氧化钠调至PH值10以上,再加入3%的高锰酸钾使CN—氧化分解。CN—含量高的废液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即在PH值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分解。

d.含汞盐的废液先调至PH值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汞沉淀剂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将水中的悬浮物在硫化汞微粒吸附下而共沉淀。残渣用焙烧法回收汞后再制成汞盐。

e.铬酸洗液失效,需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后即可重新使用。废洗液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6+到Cr3+,再用废碱或石灰中和成低毒的Cr(OH)3沉淀。

f.含砷废液加入氧化钙,调节PH值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或调节PH值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容、低毒的硫化物沉淀。

g.含铅、铬废液,用消石灰将PH值调至8-10,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

h.混合废液用铁粉法处理,调节PH值为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加碱调PH值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混凝后沉淀,清液排放,沉淀物以废渣处理。

4.7.1.2有机溶剂的回收

   分析中用过的有机溶剂可以回收利用。

a.废乙醚溶液:置于分液漏斗中,用水洗一次,中和,用0.5%高锰酸钾洗至紫色不褪,再用水洗,用0.5%—1%硫酸亚铁氨溶液洗涤,除去过氧化物,再用水洗,用氯化钙干燥、过滤分流、收集33.5℃—34.5℃馏分。

b.乙酸乙脂废液:先用水洗几次,再用硫代硫酸钠稀溶液洗几次,使之褪色,再用水洗几次,蒸馏,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馏分。

c.氯仿废溶剂、乙醇废溶液、四氯化碳废溶液等都可以通过水洗废液后再用试剂处理,最后通过蒸馏收集沸点左右馏分,最终得到被回收利用的溶剂。经过回收的溶剂可以再使用,这样即经济又减少了污染。

4.7.1.3废料销毁

    在分析过程中,出现的固体废弃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能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排进废水管道中。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必须将其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碎玻璃和其它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

4.8化学危险品应急、预防措施

4.8.1防火与防爆

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即使供给氧也不会燃烧。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

4.8.1.1化学危险品的分类

a.爆炸品  一般都含有以下结构:O—O过氧化物、O—Cl氯酸或过氯酸化合物、N—X氮的卤化物、 N=O硝基或亚硝基化合物、N≡N叠氮或重氮化合物、N=C雷酸盐化合物、 C≡C炔类化合物等。要同可燃和易发生火花的设备隔离放置。

b.氧化剂  按氧化性的强弱分为一级和二级氧化剂。按其组成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二级无机氧化剂比一级氧化剂稳定,容易分解,能引起燃烧。一级有机氧化剂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或硝酸化合物,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二级有机氧化剂为有机过氧化物。大多数氧化物遇热分解,遇酸分解,引起爆炸,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c.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这类气体是气体经压缩后处于耐压钢瓶内,由于它具有受热的膨胀性,当压力超过容器的耐压强度时,就会造成爆炸。因此应避免日晒,不能放在热源附近。

d.自燃品  分为二级:一级自燃品,在空气中氧化反应速度极快,自燃点低,燃烧迅速、猛烈危害性大。贮存时必须浸没在水中,与空气隔绝。二级自燃品在空气中氧化速度较慢,在积热不散的情况下能产生自燃。自燃物品的贮存要注意库房的通风、散热、阴凉、干燥、并有防热降温的措施。

e.遇水燃烧物品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反应速度快,放出易燃气体量多,发热量高,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二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反应速度较缓慢,放出热量比较少。这类物质在贮存时除避免与水和潮湿的空气接触外,更应注意与酸和氧化剂隔开。

f.易燃液体  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易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容易燃烧。要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g.易燃固体  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烧和爆炸,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剧毒气体。二级易燃固体,燃烧速度略慢,燃烧产物毒性比较小。应干燥保存在室温不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

h.毒害物品   分为剧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i.腐蚀性物品  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

j.放射性物品  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所。

4.8.1.2实验室常见的易燃易爆物

a.易燃液体:如苯、甲苯、甲醇、乙醇、石油醚、丙酮等。

b.燃烧爆炸性固体:钾、钠等轻金属。

c.强氧化剂:硝酸氨、硝酸钾、高氯酸、过氧化钠、过氧化氢、过氧化二苯甲酰等。

d.压缩及液化气体:如H2、O2、C2H2、N2 、液化石油气等。

e.可燃气体:一些可燃气体与空气和氧气混合,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4.8.1.3起火和防爆的预防措施

根据化验室着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针对性预防措施。

4.8.1.3.1预防加热起火

A.在火焰、电加热或其它热源附近严禁放置易燃物。

B.加热用的酒精灯、喷灯、电炉灯加热器使用完毕时,应立即关闭。

C.灼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试验台上,各种电加热器及其它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板上。

D.倾注或使用易燃物时,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发、蒸馏和回流易燃物时,不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或用明火加热水浴,应根据沸点高低分别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热。

F.在蒸发、蒸馏或加热回流易燃液体过程中,分析人员决不能擅自离开。

G.实验室内不宜存放过多的易燃品。

H.不应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储存爆炸性物质,以免关闭或开启玻璃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须配用软木塞或橡皮塞,并应保持清洁。

I.不慎将易燃物倾倒在试验台或地面上时,必须:

a.迅速断开附近的电炉、喷灯等加热源;

b.立即用毛巾、抹布将流出的液体吸干;

c.室内立即通风、换气;

d.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火源。

4.8.1.3.2预防化学反应热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员对于要进行的试验,须了解其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对有危险的试验,要准备应有的防护措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试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防护眼镜。

C.在未了解试验反应之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开始。

D.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物。

4.8.1.3.3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

A.预防减压装置爆炸,减压容器的内外压力差不得超过一个大气压。

B.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a.低沸点和易分解的物质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阴凉处。

b.所有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应太猛烈时,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以减缓反应速度。

c.不能将仪器装错,使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

d.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的试验一定要小心谨慎,严加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绝对不允许不了解试验的人员进行操作,并严禁一人单独在实验室工作。

4.8.1.4实验室灭火

灭火的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燃料的来源,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4.8.1.4.1实验室灭火的紧急措施

a.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

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b.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c.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因为这些物质会与二氧化碳发生作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不宜扑救电器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有机物、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4.8.2常见的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实验室中引起的中毒现象有两种: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经常接触某些有毒物质的蒸汽。

4.8.2.1有毒气体

A.CO(一氧化碳)  CO是无色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0.967,毒性很大。

CO进入血液后与血色素的结合力比O2大200—300倍,因而很快形成碳氧血色素,使血色素丧失输送氧的能力,导致全身组织,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缺氧造成中毒。

CO中毒表现为头痛、耳鸣、有时恶心呕吐、全身疲乏无力。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加剧外,迅速发生意识障碍、嗜睡、全身显著虚弱无力、不能主动脱离现场;重度中毒时,迅速陷入昏迷状态,因呼吸停止而死亡。

急救措施:

a.   立即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温,勿使受冻;

b.   呼吸衰竭者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立即送医院。

B.CL2  CL2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动。CL2是强氧化剂、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含氯不得超过0.002mg/L。含量达3mg/L时,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引起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为无色无味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相对密度为1.19。H2S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使延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结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动减弱。H2S浓度低时,头晕、恶心、呕吐等,浓度高或吸入大量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恶臭,一旦发现其气味应立即离开现场,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现为对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严重者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一旦发现中毒,要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并送医院急救。

4.8.2.2酸类

H2S04、HNO3、HCl这三种酸是化验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症。受到三酸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2%的小苏打水冲洗患部。

4.8.2.3碱类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强烈腐蚀性。皮肤受到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涤伤处。

4.8.2.4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盐

a.氰化物:KCN和NaCN属于剧毒剂,吸入很少量也会造成严重中毒。发现中毒者应立即抬离现场,施以人工呼吸或给予氧气,立即送往医院。

b.砷化物:As2O3、Na2AsO3、AsH3,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c.汞和汞盐、HgCl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4.8.2.5有机化合物的种类很多,几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时必须对其性质详细了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脂肪族卤代烃   短期内吸入大量这类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经系统,刺激粘膜、皮肤以至全身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对肝、肾、心脏、有较强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烃   有刺激作用,接触皮肤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浓度蒸汽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大多数芳香烃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有的还会损伤造血系统。急性中毒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治疗。

c.致癌物质  某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质。以下物质有较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3,4苯并芘、1,2苯并蒽、亚硝酸氨类、α-萘氨、联苯氨、砷、镉、铍、石棉等。在使用这些物质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进入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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