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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资料
(一)审批文件
1、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当地环保局(区县局)关于项目建设执行环保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查看环评报告书表是否附有,如没有则应另提供)。(复印件)(COD、NH3-N、SO2、NOX、重金属)
3、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复印件)
4、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复印件)
5、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的请示报告》。(复印件)(2016年4月废除)
6、当地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批复。(复印件) (2016年4月废除)
7、建设项目环保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通知单》。
8、初步设计(环保篇章)
9、可行性研究报告
10、污染治理设计方案(废水、废水、噪声、生态)
(二)各类图件
1、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图(彩色)
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标明建设项目车间和装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3、工艺流程图(标明主要产污环节)
4、工程水量平衡图、物料平衡图
(以上图件以A4纸大小提供两张,并附电子版)
(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
1、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原件盖章)
报告主要内容:项目的建设概况: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生产能力等是否发生变化;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如果有变化,则要详细说明情况及理由;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排放量、排放浓度);主要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排放浓度、运行效果等)
2、环保设施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
(1)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已设监测点位或监测孔位置图等;
(2)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污水流向等;
(3)固废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3、项目如果涉及委托他人处理危险废物
(1)与委托处理危险废物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资质复印件)
4、环保机构、人员和仪器配置、实验室建设情况说明
5、相关环保规章制度,特别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复印件) 6、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复印件):包括机构、人员、联系电话,应急措施等
二、现场检查
1、核实建设内容
2、核实生产工艺
3、核实环保措施
(1)核实废水处理设施
(2)核实废气处理设施
(3)核实噪声处理设施
(4)核实生态保护措施
4、核实配套设施
5、项目周边环境,特别是敏感点
6、拍摄照片
7、初步环境管理检查
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监测机构建设情况、人员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资料是否齐全;
项目初步设环保篇和环评报告书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情况(其中还要包括按规定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测试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放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置等);
固体废物的排放、利用及其处理处置情况检查;工业固体(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卫生防护距离执行情况检查;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情况;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及清洁生产情况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区域污染削减工作调查,原锅炉拆除情况及是否关闭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排污口;
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后有否出现新的意想不到的环境问题,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了扰民现象和污染事故,周边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舆论如何。
三、确定监测内容
原则:有排必测,有效率必测
废水监测因子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废气监测因子参照:GB16297-1996 l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的参照排放标准全因子监测。
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其它参照环评要求 l生产负荷≥75%(生产报表、生产负荷证明)
四、编写监测方案
1、按照现场勘察情况编制监测方案
2、对照环境影响文件、环评批复、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未落实的项目或与环评不符的,向委托方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整改。发生重大变化的看是否需要补做环评,或者做变更说明。
3、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方案。
五、开展现场监测或调查
1、根据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 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2、进一步进行现场检查,核对建设内容和环保措施。
3、对存的问题查找原因,寻找对策。
4、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5、拍摄相关照片
公众意见调查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六、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现场检查结果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明确结论是否达到环保要求(排放标准、总量达标、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达不到要求的查找原因,提出对应的、操作性强的、可行的措施。
提交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 5.填写验收申请表(环保局门户网站下载企业填)
监测不合格未通过验收的项目
1.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验收监测报告上报环保审批部门后,由审批部门责令整改。
2.企业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
3.重新验收监测。
变通处理!
七、照片使用
拍摄与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照片
污染治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废水处理设施 噪声处理设施 生态保护措施 绿化措施 环保宣传 危险废物贮库
应急制度、应急演练照片
主要生产设备
环境敏感点
环境监测点位
现场监测照片
产污点、污染源
环保措施未落实的环节,有待改进的环节或部位
生产工艺变更的环节
企业形象照片
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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