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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注销69家机构环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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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4:43: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注销6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69家机构资质予以注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评机构需要继续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个工作日前申请资质延续。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我部予以注销资质。请各环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我部提交资质延续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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