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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市人民政府:
受静稳不利污染气象条件影响,我省盆地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1月23日,成都、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7市出现重度污染,泸州、南充、宜宾、资阳4市出现中度污染。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气象台会商研判,未来三天,盆地西部及南部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将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出现5个及以上连片城市连续三天重度污染的可能性极大。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要求
我省已经达到启动区域黄色预警标准,决定从1月24日18时起,在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8市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区域黄色预警。
各地要按照预案要求
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道路冲洗、清扫力度,严格管控露天烧烤;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和“小、散、乱”企业巡查力度;严禁秸秆、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督促重点企业采取限产、减排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限产措施落实;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车辆实行限时、限区域通行,禁止脏车入城,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城市主城区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监理和执法检查;强化天气预警预报,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及时发布公众健康防护信息: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病等患者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请各地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环境保护厅)。省上将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的通知》(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6〕14号)的要求派出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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