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醉清风 于 2017-1-12 16:06 编辑
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难,支撑宏观决策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认识和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在重大发展决策中对战略和规划环评成果应用不充分。如前一阵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有的地方在开发建设中未充分考虑战略环评要求,有的规划未依法开展环评依然得到批复,有的地方产业园区违反规划环评要求引进项目。 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未批先建”现象依然存在。项目环评聚焦不够,内容过于庞杂,承担了一些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的职能。 公众参与存在定位不清、方式不实等问题,部分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 “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项目环评、“三同时”监督与后续验收管理衔接不畅,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顺,容易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真空”。在监管中,对大数据等先进手段的运用不够,监管效率也有待提升。 一些地方对上级下放的环评审批事项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有的是由于地方不当行政干预,顶不住压力,不该批的也批,乱作为;或者该管的不敢管,不作为。有的是由于工作量明显增加,但环评管理和技术评估力量薄弱,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环评的公信力,阻碍了环评有效性的发挥。黄润秋强调,必须直面这些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寻找原因,用改革的办法加快推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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