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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氧含量基准 你了解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dreaming    时间: 2017-4-25 13:23
标题: 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氧含量基准 你了解多少?
 各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有这样一项规定,实测的排放浓度必须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浓度,换句话说,性能考核时判断排放是否达标是以折算后的浓度为准。以电厂为例,要求燃煤锅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折算氧基准是6%O2。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要求,其原因是:经过折算能够标准化污染物的排放值,使数值具有可比性。

  实际生产中,为使燃烧充分,一般都会加入过量空气(即过量的氧),这也就产生了“稀释”作用,被“稀释”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自然会降低。此外,当人为的增大烟气量,也就是提高了氧量,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也会降低。以折算后的数值作为评判标准就是为了保证排放浓度不因过剩空气数值的变化或人为的稀释而改变。

  由于各工业的燃烧工艺对氧量的需求不同,所规定的氧基准通常就是以刚好充分燃烧时的排放浓度为准,这也是各行业的氧基准不同的原因。氧基准不同的排放指标不可直接进行比较,以燃煤和燃气机组为例,燃煤锅炉的基准氧含量是6%,而燃气轮机的基准氧含量是15%。如果将燃机的排放限值折算成6%O2,燃机限值的数值变为原来值的2.5倍,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由5、35、50 mg/m3,变为12.5 mg/m3、87.5 mg/m3、125 mg/m3。表面上燃气轮机与燃煤超低排放是同样的排放指标,但折算后发现其实燃气轮机各指标全面高出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指标,这样比较起来,说燃煤电厂是最清洁的能源也不算为过。

  在制定排放标准时,合理的规定氧基准须结合该行业的燃烧工艺和目前的减排技术水平来考虑。以陶瓷行业执行的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为例,所规定的废气氧基准未充分考虑行业情况,直接套用1.7的基准过量空气系数,使得实际执行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再严3倍以上,造成该排放标准很难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为此,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研后,在《建筑卫生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氧基准进行了修订。

  下表整理了目前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基准氧含量和基准过量空气系数,供环保业内人士参考。如有疏漏,欢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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