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师论坛

标题: 污水的监测(1) [打印本页]

作者: dreaming    时间: 2017-1-28 19:50
标题: 污水的监测(1)
1概述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被生物摄入体内后,可能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渔业水体,是指划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的水体。
2.污水监测的目的和对象
2.1目的:为了全面地反映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准确地评价所排放污水中各项污染因子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检验环保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是否达到初步设计的处理能力和污染物去除效率的要求;同时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结论相对照,成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体系,为今后的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2.2监测的对象和范围
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各类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与外部水环境相通的界面。
(1)对于新建项目,污水的监测范围包括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表冲洗水)、初期雨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的外排口;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
(2)对于改扩建项目,污水的监测范围不仅包括项目本身产生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的外排口;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还要根据具体污水流向,对进入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或与建成项目的污水混合后排放的外排口进行监测。同时,还要对原有项目的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3)对外排水进入园区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还应对受纳污水的污水处理厂所排放的相关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4)对于在环评中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要对接纳污水的水体进行监测,以考察污水进入河流、湖库、海域后的污染物的削减趋势,考察河流、湖库、海域接纳污水后的水质状况。
(5)考察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如果批复中包括地下水,也要对地下水进行布点监测。






欢迎光临 环保工程师论坛 (http://bbs.ep360.cn/) Powered by Discuz! X3.2